汕頭市公安局關于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
因工作需要,汕頭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?,F(xiàn)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崗位及人數(shù)
此次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20名,其中20名為交通協(xié)管員,協(xié)助維護交通秩序,全部男性;100名為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看護輔警,其中40名女性,負責在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采取留置措施及開展審查調查工作的過程中,保障審查調查對象合法權益及審查調查工作的安全順利進行。
二、崗位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
(一)應聘人員應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
1.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,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維護祖國統(tǒng)一,反對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動。
2.具有正常履行報考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,體貌端正且無明顯缺陷,身體健康,無嚴重傳染性疾病和慢性病,無嚴重視聽、語言障礙和精神及心理疾病,身體無紋身,面部無明顯疤痕等特殊標志,全程接種新冠病毒疫苗。
3.年齡18至35周歲(即:1988年3 月31 日至2006年3月 31日期間出生),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。其中女性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看護輔警要求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。
4.熱愛本職工作,具有忠誠、奉獻、吃苦耐勞的精神,服從組織安排,保守國家秘密,工作責任心和組織紀律性強;能夠適應24小時輪班和執(zhí)勤期間封閉式管理等要求,并能接受緊急任務安排;能夠時刻保持高度警惕,確保審查調查對象安全,能夠及時妥善處置突發(fā)情況,做好應急處理工作。
5.看護輔警崗位工作具有較高的保密紀律性、執(zhí)勤規(guī)范性等要求,工作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,人員封閉式工作,并實行集體住宿及24小時輪班執(zhí)勤。
(二)下列人員不在此次公開招聘范圍
1.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結案的;
2.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者曾因吸毒、賣淫嫖娼、賭博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;
3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4.本人或家庭成員、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接受調查的,或被紀檢監(jiān)察機關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的;
5.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6.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7.被開除公職、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辭退解聘的;
8.曾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(guī)定被解聘的;
9.被吊銷律師、公證員執(zhí)業(yè)證書的;
10.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三、招聘程序及方法
(一)報名及資格審查
1.報名時間:2024年4月6 日至10 日(上午9:00-11:00;下午15:00-17:00)。
2.報名地點:汕頭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(汕頭市迎春路4號)。
3.報名要求: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,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、戶口簿、學歷證書(專科及以上還需提供學信證明)、三個月以內(nèi)的本人信用征信證明(中國人民銀行打印)、近期1寸正面免冠相片1張(背面寫本人姓名),通過汕頭市公安局頻道(http://www.shantou.gov.cn/gaj/)下載并填寫《汕頭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報名表》(附件)到現(xiàn)場報名。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證。證件、證書須提交原件及復印件,現(xiàn)場查核后原件退還應聘者。
(二)考試
招聘考試包括筆試、面試和體能測試,考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,筆試、面試成績各占50%(筆試、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(shù)點后兩位),體能測試成績不計入總分,不合格者淘汰。
1.筆試:采用閉卷方式,以招聘崗位所必備的基本知識、基本技能為主,內(nèi)容包括時事政治、國家法律法規(guī)、公安基礎知識等。
2.面試: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分析、組織協(xié)調、語言表達、應變能力、形象氣質、適崗程度等綜合素質。
3.體能測試:縱跳摸高、4×10米折返跑。標準由用人單位按照相關規(guī)定確定。
筆試、面試和體能測試具體時間、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。
(三)體檢及政審
應聘人員以考試綜合得分高低排序(綜合得分相同的,以筆試成績高者列前),按擬招聘人數(shù)1:1比例確定體檢、政審人選。入圍人選由市公安局安排到指定醫(yī)院進行常規(guī)體檢(時間地點另行通知),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。體檢標準參照《廣東省事業(yè)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》,體檢操作參照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(試行)》執(zhí)行。體檢不合格者淘汰,缺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。體檢合格后進行政審。政審不合格者淘汰,缺額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。
(四)崗前培訓及公示
經(jīng)筆試、面試、體能測試、體檢及政審合格人員,由市公安局組織為期一個星期以上的封閉式崗前培訓,培訓期間發(fā)現(xiàn)明顯不適合擔任警務輔助人員的予以退訓。培訓合格者列為擬錄用人員,擬錄用人員名單通過汕頭市公安局頻道(http://www.shantou.gov.cn/gaj/)進行公示,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。
(五)其他注意事項
1.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,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,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,以免上當受騙。
2.應聘期間,應聘人員要保持聯(lián)系手機24小時通訊暢通,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,責任自負。
四、聘用及工資待遇
擬錄用人員經(jīng)公示無異議的,試用期6個月,根據(jù)工作需要分配具體崗位,如不服從分配,視為自動放棄。按照程序辦理聘用手續(xù),由市公安局委托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與聘用對象簽訂勞動合同。勞動合同期限為5年,合同期滿后,經(jīng)用人單位考核合格后可以續(xù)簽勞動合同。聘用期間,受聘者違反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,依據(jù)相關規(guī)定予以解聘。
本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為公安機關非編制的主要補充力量,聘用期間年薪5.2萬元(含社保、醫(yī)保、住房公積金等單位及個人部分),上崗后經(jīng)考核合格按季度發(fā)放績效獎金。連續(xù)聘用每滿一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,按照人均100元/月的標準,逐年提高工資水平。
五、本公告相關事項由汕頭市公安局負責解釋。
聯(lián)系單位:汕頭市公安局政治處。
聯(lián)系電話:0754-88964365。
汕頭市公安局
2024年3月 29 日